全民瘋Wii/改機無法管 士林2週內連開 … - 任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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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v (沙鍋大的拳頭)》之銘言:
: ※ 引述《bccc (波波)》之銘言:
: 新聞亂報...哪裡沒有法源可管
: 著作權法 第 80-1 條
: 著作權人所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不得移除或變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 者,不在此限:
: 一 因行為時之技術限制,非移除或變更著作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即不能合
: 法利用該著作。
: 二 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其轉換技術上必要之移除或變更。
: 明知著作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業經非法移除或變更者,不得散布或意圖散
: 布而輸入或持有該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亦不得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或公
: 開傳輸。
: 第 80- 2 條
: 著作權人所採取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著作之防盜拷措施,未經合法授
: 權不得予以破解、破壞或以其他方法規避之。
: 破解、破壞或規避防盜拷措施之設備、器材、零件、技術或資訊,未經合
: 法授權不得製造、輸入、提供公眾使用或為公眾提供服務。
: 前二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所為者。
: 三、檔案保存機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為評估是否取得資
: 料所為者。
: 四、為保護未成年人者。
: 五、為保護個人資料者。
: 六、為電腦或網路進行安全測試者。
: 七、為進行加密研究者。
: 八、為進行還原工程者。
: 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所定情形。
: 前項各款之內容,由主管機關定之,並定期檢討。
: 不是沒有法源
: 是檢察官不懂改機這些東西
: 不知道要抓
: 警察也不懂~
: 所以大家都以為沒犯法= =

WII不是著作...基本上不適用著作權法
內部的電路設計圖有可能是著作
可是改機的人不是抄襲該設計圖而另外推出主機 也不在法令規範範圍內

目前全世界都沒有在罰改機這件事的
我認為不宜先開此風
這講起來很複雜啦 要從法律的精神開始講起
基本上法律一個觀念是在保護所有人的公平機會
你有機會當有錢人 別人也有機會 通通都受保護
法律不是在保護有錢人永遠當有錢人 不是賦予有錢人很多武器去欺負弱小
任天堂是商人可以賺錢 晶片商是商人也可以賺錢
問題只在利益衝突時的解決之道
當然這也是法律一大難題

and我國是仰賴別人的技術輸入國而不是輸出國喔
目前的著作權法定成這樣是很欠人幹橋的
因為整部法典的精神是在求既得利益者的永續得利
忽略在地位不平等下弱勢者生存權的保障
這種東西不是說哎呀買不起你就不要用
這種觀點往往是創作人最愛援引
實則這是很微妙的
難道窮人買不起就不要用 這不是杜絕他吸收知識增加能力的機會嗎
特別是現在這種世界 買不起就不要用只會讓他永遠也買不起
著作權法堪稱是一部失去正義 喪權辱國的法條

這種道理很多人都知道 所以執行上會留個緩衝
不然貫徹下去你根本就沒辦法生活
灌在你電腦裡的軟體加一加可能就要幾十萬了
你看影片嗎 你知道現在編碼有多亂嗎
可能把你的暴風影音拆開來收錢 你就要付好幾千了
何況還有音樂 你還要打報告 還要瀏覽器 還要防毒
這還只是電腦喔 還不包括其他的東西
一樣一樣都來算錢 每個人都來強調正版 明天路邊就多很多具屍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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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07-05-10
"媽媽~你看我做壞事還可以到處講耶~"
Tom avatarTom2007-05-13
"媽媽~我做壞事你管的著嗎~"
Ula avatarUla2007-05-14
媽媽:兒子阿,你怎麼不去電台講給全台灣人知道?
Ula avatarUla2007-05-19
原文並不是替盜版護航,而是提到一個法律概念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7-05-19
就別酸的那麼難看了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07-05-22
1.2.3樓真無聊~~~
Poppy avatarPoppy2007-05-26
並不覺得這篇有護航盜版,前三樓真的很無聊
Lucy avatarLucy2007-05-28
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 好好思考人家講的東西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7-05-30
不要一個念頭就做這種噓人的動作,這樣子只會讓自己難堪..
牌品好人品好,在網路上雖然看不到你是誰,但更容易顯現
Robert avatarRobert2007-05-31
你個人最裸露的品格..不要這樣子貶低自己的人格...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7-06-04
酸的人再去看一下原po要講的是什麼吧
Ursula avatarUrsula2007-06-06
推法律觀念~看不懂別亂酸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7-06-08
這篇才該M.....大家要學會思考而不是只會無腦吠吠吠
Yedda avatarYedda2007-06-11
此時已不比民國初年,請不要拿經濟因素套入.
Freda avatarFreda2007-06-11
二來是著作權法修當時,乃是我國政府自曝底牌 才招致此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7-06-14
再來關於大學生電腦裡的非正版軟體,政府應該提供資金予
學校購買大量授權版.
再補充第一點,以制度外的手段獲取知識是開發國中常用手
Queena avatarQueena2007-06-16
段,如同中國大陸.不論我國之開發定位,使用非體制手段,如
Megan avatarMegan2007-06-21
盜版,乃是基於現實壓力而犧牲尊嚴的下策.若今日,犯了法
Una avatarUna2007-06-22
還不慚愧,反倒得了便宜還賣乖,就令人不甚唏噓了. :)
Tom avatarTom2007-06-26
1.2.3樓好好笑喔XDDDDD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7-07-01
該停了....再討論下去就離題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7-07-02
除了第一段外 其他的似是而非
Mary avatarMary2007-07-05
你的想法跟台大黃榮堅老師的文章蠻像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7-07-06
著作權法本來就是有問題的法律 有興趣的可以找文章來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7-07-10
討厭那些正義魔人. 最好那些正義魔人自己都是聖人啦...
Agatha avatarAgatha2007-07-11
要什麼都照法律來. 台灣監獄加蓋一百棟也關不完犯人.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7-07-15
說到著作權法的爛..可以基X蟑螂為例..不出片專抓網友為利
Zanna avatarZanna2007-07-17
記得有看過新聞 國外有人改360被抓
Liam avatarLiam2007-07-18
不能只以消費者的角度看事情